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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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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问题之八:不离婚,是否可以索赔?

添加时间:2022/5/19 15:03:10     浏览次数:203
 

家庭暴力问题之八:不离婚,是否可以索赔?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通常是女方】遭受了家庭暴力,被打的鼻青脸肿,头破血流,但是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只好忍气吞声,隐忍不发,暂时维持现有的婚姻。

婚内侵权在我国很普遍,几乎各个家庭都有,只是程度不同、方式不同而已。受篇幅所限,本文仅仅讨论家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的索赔问题,并且以男方殴打女方为例。

     男方殴打女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死亡、重伤或轻伤,就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男方殴打女方,仅仅是扇脸、脚踢等一般暴力行为,不会有特别严重的后果,即使造成人身伤害,也属于轻微伤,不构成刑事犯罪。由于侵权人与受害人是夫妻关系,在不离婚的情况下,男方是否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女方是否可以索赔?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有人认为,如果不离婚,男方殴打女方,即使造成人身伤害,也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理由是:

    (一)《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排除了夫妻一方不离婚而要求赔偿的权利。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注:《民法典》第1091条、婚姻家庭编解释第87条】。由于《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排除了夫妻一方不离婚而要求赔偿的权利,男方殴打女方,如果不离婚,即使造成人身伤害,也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夫妻双方是利益共同体,没必要进行赔偿。

对于大多数家庭而言,夫妻之间是财产共同制,不是财产约定制,不区分你的财产我的财产。即使判令男方对女方进行损害赔偿,所需费用也来自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把钱给了女方,无非是从左口袋放在右口袋,没有实际意义。

     (三)夫妻之间进行赔偿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

     夫妻之间为了一点皮肉之伤就诉诸法律,对簿公堂,要求损害赔偿,有悖于中国传统,不利于家庭和谐,甚至会带来怨恨,给婚姻家庭埋下祸根。因此,对于婚姻家庭内部的事,最好不要进行司法干预,而是让夫妻之间自行解决。

     我并不赞成上述观点,我认为,男方殴打女方,如果造成了伤害,即使不离婚,男方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偿。理由是:

(一)人身权是绝对权、对世权。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注:《民法典》第3条】。 夫妻双方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相互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利。

    (二)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夫妻关系也不是免责事由。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属于人格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注:《民法典》第9909911165】。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男女双方具有夫妻关系就可以免责。在家庭中,男方凭借丈夫的身份殴打女方,构成侵权,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向男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应当适用《民法典》人格权、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而不是适用婚姻家庭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平等保护每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民法典》关于人格权、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平等的适用于每一个民事主体。男女双方即使建立了婚姻关系,同样适用《民法典》人格权、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

(四)女方依法维权,有利于遏制家庭暴力,促进男女平等。

     在家庭内部,男方殴打女方是典型的家庭暴力。我们应当对家庭暴力零容忍,必须采取一切方式予以斗争,绝不能妥协退让,姑息纵容。只有敢于斗争,勇于维权,才能实现男女平等,彼此尊重,家庭和谐,幸福快乐。女方遭受家庭暴力之后,诉诸法律,向男方索赔,就是一种有效的斗争方式,同时也是一种证据保全的方式。

   (五)女方获得的损害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向男方索赔,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费用,并不是把钱从左口袋放在右口袋,而是放在了自己的口袋,成为了自己的个人财产【注:《民法典》第1063条】。离婚时,这部分钱不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六)司法实践中有婚内侵权索赔的成功案例。

    在山东省高密市,丈夫孙某殴打妻子逄某,造成轻微伤。逄某以人身损害纠纷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令判丈夫孙某承担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婚内侵权的索赔,仅限于故意侵权,不包括过失侵权。如果男方过失行为导致女方受到伤害,不存在赔偿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王卫国教授指出:“夫妻之间在故意侵权的情况下,和一般的侵权行为没有区别,但夫妻正常的共同生活中过失侵权的解决通常是由伦理关系处理的,不存在赔偿问题”【注: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11年年会暨“疑难侵权案件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作者:刘维昭,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