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wyer’s License)
证号:11101200810903068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更多
 
 
您的位置:刑事辩护>

“醉驾”的罪与非罪(下)

添加时间:2023/6/13 15:38:12     浏览次数:223
 

    “醉驾”的罪与非罪(下)


五、重新检验,“醉驾”可能“有罪”变 “无罪”

犯罪行为人对血检报告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检验。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当重新检验:(一)检验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正确性的;(二)检验单位或者机构、检验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和条件的;(三)检验结果明显依据不足的;(四)检验人故意作虚假检验的;(五)检验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污染的;(七)其他应当重新检验的情形【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6】。

在司法实践中,重新检验的结果经常与第一次的检验结果不一致。重新检验只能使用备用血液样本。备用血液样本一般存放-10℃-18℃的冷冻柜里。尽管是冷冻保存,随着时间的变化,血液样本依然会发生氧化、挥发甚至变质等情况,这就导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发生变化,既可能降低也可能升高,大多数情况下会降低。

如果重新检验了,公安机关应以重新检验的结果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因为公安机关同意重新检验,在法律上意味着双方已经达成了对第一次检验结果不予采信的合意,意味着公安机关认可第一检验存在违法情形或瑕疵,依法不应当采信,意味着对第一次检验结果的放弃。

六、“醉驾”可以取保候审的五种情形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是取保候审的充分条件。危险驾驶罪的最高刑期是拘役六个月。从法律层面讲,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注:《刑事诉讼法》第67条】。

在司法实践中,对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采取什么强制措施,主要考虑醉驾情节、是否有前科、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而不是考虑量刑。行为人醉驾涉嫌犯罪,基本上都是刑事拘留,而不是取保候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才会取保候审:

(一)因本人受伤需要救治的;

(二)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的;

(三)怀孕的妇女;

(四)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五)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七、律师在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中的作用  

对于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律师除了常规性的刑事会见、申请取保候审、解答法律问题之外,应当着力寻求无罪辩护的突破口,最大限度的减轻处罚。在不同的阶段,律师开展工作应当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策略。

(一)在侦查阶段,应当首先审查是否具备不认为犯罪的情形,如果有,应当要求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要求撤销案件。

(二)在侦查阶段,血液检验报告做出之后,应当全面审查血液检验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有不合法之处,应当向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检验。

(三)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重点审查证据是否合法充分、犯罪情节是否轻微,从而向审查起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不起诉

   如果醉驾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注:《刑事诉讼法》第16条、177条】,即法定不起诉。

②如果醉驾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注:《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即酌定不起诉。

如果证据存在瑕疵,比如没有三方签字,没有全程录音录像等,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注:《刑事诉讼法》第175条】,即存疑不起诉。

(四)在审判阶段,向审判机关(法院)提出无罪或免于刑事处罚的法律意见

审判阶段是刑事案件中最关键的阶段。律师在法庭辩护时,可以提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就醉酒型危险驾驶罪而言,律师辩护的关键点很多,比如检验报告是否合法、涉案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事故发生地是否属于道路、驾驶人员是否完成了驾驶行为等等。只要有一个关键点辩护成功,该被告人就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罪。

需要指出的是,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一般都会采用速裁程序【注:《刑事诉讼法》第222条、《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从被查获醉驾到法院宣判,时间非常短。如果发生醉驾,您一定要第一时间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否则,贻误时机,遗憾终生。

   我们也同时建议司机朋友,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他人的安全,为了所有家庭的幸福,一定要做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坚决杜绝酒驾。

 

【作者:刘维昭,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