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wyer’s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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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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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的罪与非罪(上)

添加时间:2023/6/13 15:39:24     浏览次数:243
 

“醉驾”的罪与非罪(上)

2011年醉驾入刑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成为我国数量最多的一种犯罪,每年都有几万人被定罪判刑。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并不严重,最多也就是拘役六个月【注:《刑法》第42条、第133条之一】。但是,该罪的连带性法律后果很严重。醉酒驾驶人本人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公职人员还可能被“双开”,丢官罢职,子女上学就业也会受到影响。

醉驾不一定就是犯罪。特定情形下的醉驾,有的不能认定为犯罪,有的可以不认为犯罪,有的可以定罪免刑,这就为律师辩护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律师在办理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时,应当首先考虑无罪辩护,其次是定罪免刑。否则,律师辩护没有太大的意义。

醉驾涉及的法律法规非常多,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20231218日公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修正)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及一号修改单、《关于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测定适用标准有关意见的函》、《公安机关鉴定规则》、《道路交通执法人体血液采集技术规范》、《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公务员法》、《法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劳动合同法》等。醉驾涉及的法律问题也很多,本文主要研究以下几个问题:

一、“醉驾”的构成要件

二、“醉驾”的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

三、“醉驾”不能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四种情形

四、“醉驾”应当无罪辩护的十三种情形

五、重新检验,“醉驾”可能“有罪”变 “无罪”

六、“醉驾”可以取保候审的五种情形

七、律师在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中的作用

一、醉驾的构成要件

醉驾是醉酒驾车的简称,是指车辆驾驶人员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法律意义上的醉驾,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

行为人“醉酒”;

行为人实施了“驾驶行为”;

行为人驾驶的是“机动车”;

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什么是醉酒?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包括饮酒驾驶机动车与醉酒驾驶机动车【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车辆驾驶人员驾车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后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后驾车【注:《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第4.1条】。因此,醉酒指的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什么是驾驶行为?驾驶行为包括相互关联的三步,即“上车”、“打火”、“轮子动”,只要驾驶人员登上车辆、发动机器、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认为驾驶行为已经完成。如果行为人上车后,仅仅是打火发动了汽车,没有移动,而是在车里坐着休息或者睡觉,就不能认为实施了驾驶行为,即使醉酒,也不是醉驾。

什么是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日常生活中人们普遍使用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要说明的是,电动自行车也是动力牵引,但不属于机动车。即使超标,也不属于机动车。

什么是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 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是“道路”的判断标准。至于该路段是否收费、车辆进出是否登记,不是“道路”的判断标准。

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居民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如果允许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就属于道路。如果不允许社会车辆自由通行,只允许单位内部机动车、特定来访机动车通行的,可以不认定为“道路”【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5条】。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刷卡管理,收费放行,只要缴费,任何车辆都可以自由出入,这种小区管辖的路段就是道路。如果对道路属性有争议,公安部门会收集相关管理人员、业主等知情人员证言、管理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以确认该路段的道路属性。

二、醉驾的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

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醉驾人员通常会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与此同时,醉驾人员还不可避免的要受到行政处罚,承担行政责任,并且还要承担一系列的民事责任。

(一)醉驾的刑事法律责任

行为人醉酒驾车,一般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有其他危害行为、危害后果,还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行为人只要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就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就可以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驾车(包括醉驾),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③车辆驾驶人员饮酒驾车(包括醉驾),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注:《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条】

车辆驾驶人员醉驾并抗拒检查,如锁车门不下车、抵制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抗拒抽血检验,甚至冲卡逃避检查、暴力抗拒检查,符合数罪构成要件的,以危险驾驶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驾车(包括醉驾),为逃避酒驾检查而驾车冲撞警察和他人车辆,或者袭击警察,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袭警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醉驾逃逸后找人顶包,并指使他人提供虚假证言,以危险驾驶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

车辆所有人明知行为人醉酒,仍将车辆交由其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共同犯罪。

(二)醉驾的行政法律责任(即:行政处罚)

醉酒驾车,车辆驾驶人除了承担刑事法律责任之外,还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

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②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③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大交通事故”指的是:a.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b.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c.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注:《刑法》第13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三)醉驾的民事法律责任及其他法律后果

行为人醉驾,本人除了直接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以及一系列的其他法律后果。

①饮酒(包括醉酒)后驾驶车辆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注:《保险法》第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第8条】。

醉酒驾驶车辆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赔偿费用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

③醉驾被定罪判刑的,本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如果本人是公职人员、党员,一般会被“双开”,即:开除公职,开出党籍【注:《公务员法》、《法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醉驾被定罪判刑的,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期间,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注:《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

⑤醉驾被定罪判刑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注:《劳动合同法》第39条】。

⑥ 醉驾被定罪判刑的,其子女在上学、就业、参军等方面可能会受到影响。【未完待续】

“醉驾”的罪与非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