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awyer’s License)
证号:11101200810903068
 
刘维昭,法律硕士研究生,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土豆网《大律师访谈》特邀律师,北京明园大学特聘教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从业数年,代理过各类案件,有的案件在中央电视台“法治进行时”进行了报道,一专多能,术业专攻,经验丰富,认真负责。 
 
   
>>更多
 
 
您的位置:刑事辩护>

醉驾案,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是否合法?

添加时间:2024/12/5 10:59:43     浏览次数:114
 

醉驾案,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是否合法?

 

有的地方警力不足,经常发生一名交警带着几个辅警查酒驾的事情。交警查酒驾,普遍的做法是在公路上设立卡点,使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对驾驶人员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如果涉嫌醉驾,就让驾驶人抽血检验,并根据检验报告认定驾驶人是否涉嫌犯罪。

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是否合法?

如果查到涉嫌酒驾的人员,一名交警能否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如果查到涉嫌醉驾的人员,对其抽血检验,能否根据检验报告定罪量刑?

一、交警查酒驾是行政执法行为。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行为。

交警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交警通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的方式对驾驶人是否饮酒进行检查是行政执法行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未规定行政执法必须是两人以上。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是合法的。

有人认为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关于双人执法的规定,是违法的。这种观点混淆了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是错误的。行政执法不等于行政处罚,也不等于行政强制。在司法实践中,交警要求驾驶人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对于没有饮酒或没有达到饮酒驾驶标准的人员都会放行通过,并不实施处罚行为或强制行为,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只是一种行政执法方式。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条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当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在公路上执勤执法不得少于两人。该规定是为了保护公安人员的人身安全而做出的,与公民的合法权益无关。再者,该规定属于部门规章,即使不遵守,不是两个交警执勤执法,也不违法。

二、辅警不具有执法权,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是一人执法,不是双人执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四、九条的规定,辅警是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辅警应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执法权,不能单独执法。查酒驾时,如果现场只有一名正式交警,即使现场还有一名或多名辅警,也不能视为双人执法。

三、对于酒驾人员而言,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既是行政执法方式,也是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人执法,不能一人执法。

检验体内酒精含量属于行政强制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如果交警查到酒驾人员,并且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就不仅仅是行政执法方式,而是具有了行政强制措施的性质。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时,现场应当有两名交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有两名交警签字,否则,违反《行政强制法》关于双人执法的规定,程序违法。

四、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呼气检验后,抽血检验,检验报告程序不合法,不能作为定案证据

呼气酒精检验是血液酒精检验的前置程序。一名交警带着辅警查酒驾,要求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驾驶人抽血检验,并做出鉴定报告。交警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强制法》关于双人执法的规定,程序违法。检验报告的收集方式不符合法定程序,属于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查酒驾,呼气检测时,只有一名正式交警在现场。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就是因为交警违反了《行政处罚法》双人执法的规定【注:(2022)黔03行终479号行政判决书、(2023)黔行申498号行政裁定书】。

需要说明的是,把驾驶人送到医疗机构提取血样是行政强制执行,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名正式交警带着一个辅警实施该行为是合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36条对此有规定。

 

【作者:刘维昭,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