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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诉王某离婚纠纷

添加时间:2021/4/19 10:33:12     浏览次数:301
 

基本案情2008年初,吕某和王某相识,不久二人开始同居。2008年9月14日,王某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生育了一个男孩。王某声称该男孩系吕某的亲生儿子。吕某对该男孩也一直尽抚养义务。

2008年10月23日,吕某和王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京石结字.

2009年8月25日,吕某委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基础医学研究中心做亲子鉴定。2009年9月7日,该中心出具《亲缘关系鉴定书》(编号:#),咨询意见是:不支持吕某是该男孩的生物学父亲。

王某以欺骗的方式与吕某结婚,并让吕某长期抚养与己无关的非婚生子女,不但给吕某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给吕某造成巨大的精神伤害。

吕某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其分析

1、吕某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是否有权向王某追索抚养费?

2、王某婚前怀有第三方的孩子,吕某是否有权要求王某赔偿精神损失费?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