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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某诉徐某相邻关系纠纷

添加时间:2021/4/21 15:39:19     浏览次数:315
 

一、基本案情:

房某和徐某是前后邻居。房某居住在朝阳区坝河北队#号,徐某居住在朝阳区坝河北队#号。徐某在房某的南面。二家的房屋相距1.5米。

2010年7月,徐某翻建房屋,将原来的一层房屋建造为三层楼房。每层房屋都留有三至四个朝后的门窗。

由于房某和徐某的房屋相距较近,徐某建造的楼房严重影响了房某的采光、通风。同时,徐某及其家人在二层和三层楼上能清楚地看见房某及其家人的生活情景。这给房某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在一定程度上,这也侵犯了房某及其家人的隐私权。

房某与徐某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其妥善解决采光、通风及侵犯隐私权的问题。徐某不予理睬。

房某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拆除二三层楼房。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