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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诉刘甲、刘乙、刘丙相邻权纠纷

添加时间:2021/4/21 15:39:47     浏览次数:317
 

一、基本案情:

杨某是北京市西城区古楼西大街#号大院的居民,刘甲、刘乙、刘丙也居住在该园内,是杨某的邻居。四个家庭均是租住的公房,有合法的租赁合同。

2008年10月15日,刘甲、刘乙、刘丙同时动工翻建房屋,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原来租住的平房建为二层楼房。

该楼房建成后,影响杨某的通风、通行、采光。

杨某向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甲、刘乙、刘丙拆除二层楼房。

二、法律分析:

本案是相邻权纠纷。被告的行为影响了原告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有权要求被告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三、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和解,原告撤诉。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