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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男)诉杨某(女)离婚纠纷—--多次出轨构成重大过错

添加时间:2022/3/23 15:00:26     浏览次数:223
 

【基本案情】2019510日,周某和杨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

周某从事计算机程序开发工作,经常加班至深夜,夫妻交流比较少。杨某从事影视剪辑工作,在参加培训班学习时,认识一个叫李**的男孩。杨某利用独自在家的机会,经常邀请李**来家中,二人有了不正当关系。周某察觉后,规劝杨某不要再和李**来往,但是,杨某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偷偷的和李**外出开房。

202196日,周某当场捉住二人,杨某和李**自认多次开房,手机留存的订房记录就有二十六次。为了息事宁人,周某和杨某、李**签订《协议书》,李**承诺在2021916日起离开北京,不再与杨某有任何形式的联系,除探亲、就医外,不来北京。杨某也承诺不再与李**有任何形式的联系。周某放弃起诉李**破坏婚姻的相关赔偿。

杨某出轨对周某的打击非常大,致使其长期抑郁。202110月,周某和杨某分居。后来,周某发现杨某依然和李**保持联系,于是,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且要求杨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判决结果】周某委托我代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杨某同意赔偿,二人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出具了调解书。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