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和通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湖南康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8日,北京信和通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向湖南康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订购了一批抗原产品,产品名称是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价款共计252000元。同日,支付了全部货款。湖南康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快递,发送了64856元的货物,此后,声称缺货。2023年初,疫情渐渐消退,双方经过协商,同意解除合同,退还货款。但是,湖南康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迟迟不退还货款。
2023年6月,北京信和通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货款。
庭审时,双方达成和解,南康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诺在2023年11月1日前退还货款,如果未能退还,愿意承担一万元的违约责任。
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出具了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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