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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电气公司诉上海绿地公司、河南绿地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添加时间:2023/12/11 9:51:27     浏览次数:42
 

 

中北电气科技(廊坊)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绿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基本案情

 

中北电气科技(廊坊)集团有限公司是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号为:210549100172620210203847743934)的持票人。票据金额:50万元,汇票出票日为202123日,到期日为20211124日。该票据的出票人是河南绿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将票据交付给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32日,背书转让给中北电气科技(廊坊)集团有限公司

20211115日、20211130日,中北电气科技(廊坊)集团有限公司两次提示付款,但承兑人拒绝付款。票据状态显示拒付追索通知申请处理中。

经查询,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地址是浦东新区惠南镇双店路518132室。河南绿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地址是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南曹村676号院内办公楼二楼。

 

法院判决

 

我作为中北电气科技(廊坊)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在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绿地商城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票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