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
 
您的位置:服务范围>

肖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

添加时间:2012/6/29 10:51:40     浏览次数:1146
 

※基本案情:

2005226日至2005825期间,刘某向肖某共借款:美元四十五万元(450000.00和人民币三十万元(¥300000.00)。二人定在2007531 日前还清上述借款。

20078月,刘某偿还美金二十二万五千元(225000.00),并支付了截至到2006年底的全部借款利息。     

20083月,刘某偿还了本金人民币八十七万元(¥870000.00),但未支付20071月至20083月期间该本金的利息。

       肖某提起诉讼,要求刘某支付本金及利息。

※法院判决:(略)

(刘维昭律师:13522466520